香港房託基金協會致函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,建議啟動修訂《電子交易條例》(第553章)的立法程序,以允許在土地及物業交易以及受《印花稅條例》(第117章)規管的文件上使用電子簽署。
請按此查閱信函全文(只有英文版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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